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,让班级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,特此建立以下制度:
一、班级每个同学每学期的基础分为40分;
二、加减分的项目如下:(系学生干部,班干部出现违纪现象双倍扣分;干部包庇、徇私一经发现干部扣所有同学扣分的总分)
1.纪律
1).一个月无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、事假等全勤者加5分/月。(病假必须有病历单证明,并有班主任签字认可)。
2)凡旷课1节扣5分;迟到、早退各扣2分/次;事假1次扣1分(必须有家长及班主任签字为凭证,特殊情况至少要有班主任签字,否则按旷课处理,丧假不扣分)。
3)凡上课扰乱课堂纪律被老师批评者扣2分/次。
4)穿托鞋,呆带进教室者扣2分/次。(中职同学戴首饰及行为不规范者进入教室扣2分/次)
5)晚自习打牌,开音频、DV等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,一次扣4分/人。(中职同学说话、听音乐、玩手机、看与学习无关书籍等扣2分/次)
2.学习
1)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加20分;获得学院奖学金者:一等加5分、二等加4分、三等加3分。
2)主动参与学习部所开展的活动加2分/次,获得名次另加分(一等加3分、二等加2分、三等加1分)
3)学习部活动中,不服从安排、扰乱活动秩序的扣3分。
4)凡考试作弊被通报者扣10分/次。
3.劳动
1)一学期值日全勤者加8分;缺旷一次扣3分。
2)劳动部卫生检查不合格(70分合格),当天值日每人扣2分;无人留守教室,当天值日生扣3分/人。
4.文体
1)积极参加院级活动加3分/次;积极参加系、班级活动加2分/次。院级活动获得名次另加分(一等奖加5分、二等奖4分、三等奖加3分);系部活动获得名次另加分(一等奖加3分、二等奖2分、三等奖加1分)
2)集体活动缺旷扣1分/次。
3)扰乱活动秩序者按情节轻重扣1-5分,严重者、屡教不改者扣10分。
5.宿管
1)规定时间即22:30—23:00内查寝室没在寝室的视为夜不归宿,对于夜不归宿者扣10分/次。
2).在寝室内务检查评比中,获“优秀寝室”寝室成员加5分/人。卫生不合格寝室当天值日生扣5分/人。(系部每月一次检查评比)。
3)被院、系通报批评寝室所有成员扣10分/人。
4)在寝室发现管制刀具、高功率用电器等违制物品扣5分(能找到个人扣个人,不能找到全寝室都扣分)
5)在寝室赌博、打架者每人扣10分/次。
6.宣传
1)主动参与黑板报出刊加2分/人,未能按时完成或拒绝参与者扣5分/人。(对于主动参与者照顾操行分低的同学)
2)主动参与供知稿、广播稿编稿加1分/人,未能按时完成或不合格被批评者扣2分/人。
3)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者加2分/人。被评为优秀实践个人加3分/人。
7.生活
1)带熟食进教室者扣1分/人。
2)校园内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等不文明行为扣2分/次。
8.团支部
1)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团员加2分/次,非团员加3分/次;非团员参加团组织生活加1分/次。
2)不参加团组织生活团员扣3分/次,未穿校服、未佩戴团徽扣2分/次。
3)扰乱或影响团组织生活秩序者扣5分/次。
9.其他
1)凡参加系各部门工作表现优秀及得到有关证明者加3分/次。凡参加院各部门工作表现优秀及得到有关证明者酌情加3-10分/学期。
2)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拾金不昧受到表彰者加2分/次。
3)学生干部完成工作优秀者酌情加5-15分/学期。(班主任、系学管评分,加分不重叠)
4)学生干部工作失误酌情扣1-10分/次。
5)与老师发生正面冲突酌情扣2-5分/次。
6)打架斗殴受行政处分者扣10分/次。
备注:该评定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检验系所有。
检验系
2009.9.10